买到假化肥获赔偿
工商维权保春耕
近日,和林县工商局值班人员接到大红城乡高家二十九号村、裕生泉村、张社四号村村民投诉称,他们购买的“金富瑞”牌磷酸二胺,疑似假化肥。
“农耕问题无小事”,和林县工商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,深入上述村农民家中实地了解情况。经查,这些化肥确实是假化肥,与日前清水河县发现的假化肥是同一个批次,且由同一经销商供货。
随后,和林县工商局执法人员逐户进行了登记,对每户的购买数量、使用情况、剩余数量进行核实,经统计涉及村民44户,共购买假化肥431袋,每袋50公斤,合计21.55吨,已使用46袋。执法人员将没有用完的化肥如数收回封存,并联系经销商,协调赔偿事宜。
考虑到时值春耕之际,当务之急必须首先解决农民适时春耕的需要,和林县工商局组织村民代表与化肥经销商进行协商,双方一致同意按原购买价如数赔偿,共计赔偿70900元。
记者了解到,目前,此次事件的后续法律责任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。